“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工程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市委市政府聚焦“七有”目标,切实加大民生领域补短板、强弱项的力度,继续实施33项民生工程,不断提升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着力增进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工作,市财政局、市民生办对33项民生工程政策内容进行解读。如有疑问,请您致电市直部门咨询或到当地相关部门直接咨询。
【目标任务】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全面推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支持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园区等各类园区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支持贫困户自主调整种养结构发展农业特色产业或以其他方式参与产业发展,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贫减贫长效机制,促进贫困村集体经济和贫困户增收,加快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推进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贫困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实施对象】濉溪县22个贫困村,有参与意愿的具备特色产业扶贫条件的贫困户。鼓励扩大到贫困发生率较高的非贫困村和“边缘户”。
【实施内容】
1.支持特色产业扶贫园区带贫。支持贫困村建设特色产业扶贫园区,通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驻经营的方式,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手工业、休闲农业等农业特色产业,示范带动贫困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形成特色主导产业。产业园区要优先吸纳贫困村集体、贫困户的生产要素,优先带动贫困人口入园经营、创业、务工。财政资金投入园区建设或相关配套产业形成的资产,要通过入股、租赁等方式带动贫困村集体和贫困户增收。鼓励在贫困发生率较高的非贫困村建设特色产业扶贫园区。
2.支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带贫。鼓励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到贫困村发展特色产业,每个贫困村至少建立或引进1个农民合作社或龙头企业。对贫困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双向奖补政策,建立带贫激励机制,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订单联结、股份联结、劳务联结为主,以服务联结、租赁联结为辅,带动贫困户激活资源、资产、劳动力等要素发展产业、应用技术、销售产品、务工就业、入股分红。推动合同签订、加强履约监督,强化纠纷调处、协调利益诉求,开展信用评级、建立诚信档案,维护和巩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之间的利益联结关系。
3.支持贫困户自主调整种养结构发展特色产业。坚持扶贫与扶志结合,加强宣传和思想教育,实施奖补政策,引导和支持具备条件贫困户自主调整种养结构,发展本村主导产业或相关产业。帮助流转土地、林地、水面等,推进自种自养贫困户经营规模达到标准。继续推行科技人员包村联户制度,每名农技人员至少联系服务2个自种自养贫困户,加强技术指导培训,达到“人有一技之长”要求。支持有条件、有意愿的“边缘户”发展农业特色产业,扩大经营规模,拓宽增收渠道。
4.支持开展特色农业保险。积极探索实施农业扶贫产业保险,针对扶贫产业主要风险隐患,科学设置险种、保额、保费,出台补贴政策,规范保险理赔,为贫困户和带贫数量较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包括价格保险在内各种风险的保险保障。
【资金安排】加大特色产业扶贫暨“四带一自”民生工程资金投入,资金由县区按规定从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资金中统筹安排。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朱 军
联系电话:2251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