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中央财政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
财农[2020]122号
各区财政局: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皖财农〔2019〕1552号)文件,按照市农业农村局提供的《关于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分配意见的函》(淮农函〔2020〕23号)、《关于市辖区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分配意见的函》(淮农机 〔2020〕2号)、《关于提供中央财政提前下达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分配方案的函》(淮农科〔2020〕5号),现拨付中央财政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金额详见附表。项目代码:Z175070020002,支出列“213农林水事务支出”科目。
请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全面加强资金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分配表
2020年3月31日
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地区 |
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
中央农机购置 补贴资金 |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 |
合计 |
合计 |
400.00 |
386.00 |
73.00 |
859.00 |
相山区 |
|
141 |
21 |
162.00 |
杜集区 |
|
50 |
23 |
73.000 |
烈山区 |
400 |
195 |
29 |
624.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