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安徽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博览会淮北馆设计搭建项目”的补充公告
各投标供应商:
2020安徽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博览会淮北馆设计搭建项目招标文件“附件2 设计搭建项目方案综合评分标准”中“组织经验”项“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办政府机构委托的大农业类展会项目业绩(展会组织机构中,投标人须为承办单位):国家级(含部级)每场3分;省级每场 1.5 分;地市级每场 0.5 分。”现修改为“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参与政府机构举办的大农业类展会项目业绩:国家级(含部级)每场3分;省级每场 1.5 分;地市级每场 0.5 分。”
特此公告。
淮北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