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体系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巩固我省“农业社会化服务质量建设年”活动成果,提升我省农业社会化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拟于近期组织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5月上旬—6月上旬开展。
二、活动主题
以“服务有标准,质量有保障”为主题,采取全方位、多角度、融媒体形式,宣传标准化理念,普及标准化知识,展示标准化成果,努力扩大服务标准的知晓率和影响力,进一步营造行业发展良好社会氛围,更好发挥标准对社会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引领性作用,推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宣传内容
1.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的地方标准《农业社会化服务规范小麦》(DB34/T 4776-2024)、《农业社会化服务规范水稻》(DB34/T 4777-2024);
2.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安徽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3.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安徽省玉米大豆油菜农业社会化服务规范(试行)》;
4. 各地分级、分领域、分环节制定的相关服务标准或规范。
四、活动安排
(一)举行启动仪式。举办“安徽省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发布标准建设成果,发放宣传手册,开展经验交流、现场观摩、政策宣讲等,全面启动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宣传月活动。
(二)开展宣传活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工作微信群等媒体平台渠道,组织开展多渠道、多角度、多样化、常态化宣传。结合春耕春管,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明白纸、现场宣讲等多种形式,深入基层一线,走进村庄社区、走进田间地头、走进服务组织、走进农户家中,开展宣传宣讲,推动“质量标准进万家”。
(三)开展专题培训。各地围绕服务标准解读、合同权益保障等方面组织开展讲座培训,邀请相关领域专家为服务主体、农户代表等详细解读服务标准等相关内容。把服务标准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等培训内容,提升从业人员服务水平和技能。
(四)开展调研走访。各地针对我省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建设、示范合同文本推广、服务质量提升、行业监督管理等情况,深入基层,全面了解和把握标准推广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结合实际,细化服务技术规范、作业要求,强化服务效果评估,推动标准落地,推进我省农业社会化服务提档升级。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将宣传月活动作为落实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的重要举措、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扎实做好组织策划,丰富活动内容,强化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实效。
(二)强化工作统筹。要注重把服务标准宣传与“春耕春管”生产指导工作结合起来,着力突出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要将活动与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强化政策集成联动,逐步构建服务标准推广体系。
(三)及时上报信息。宣传月活动期间,各市要加强活动的指导调度,并将宣传活动总结(包括简报、典型事例、统计表等)于6月30日前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
联系人:宋佳;电话:0551-62650400;邮箱:ahtgfw@163.com。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