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乡村振兴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市乡村振兴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部门职责,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以普法宣传有效推进乡村治理,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对照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定和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法、融会贯通,着力增强法治思维能力。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制定印发《中共淮北市乡村振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推动纳入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重点内容,并作为局机关干部学习培训必学内容。紧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书籍,局党组成员做到全员研讨发言、融会贯通,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深入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带动机关党员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年共组织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集体学法6次以上,切实提高机关干部职工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二是主题教育结合学。多形式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主题教育,强化学习研讨,落实“四下基层”有关要求,深入基层一线普法宣传,依法有效推动乡村善治。三是专题培训深入学。组织举办全市乡村振兴系统“举旗帜·送理论”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特邀市委党校教授作专题授课,通过解读法治理论、引用古今案例的方式,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渊源、“十一个坚持”的理论内涵等方面内容作了全面深入的阐释。落实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测试活动,组织本单位7名正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全员参加网上答题,正科级领导干部参与率100%。
(二)对标对表、压实责任,着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一是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全面抓好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年度述法制度,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要求,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作专门述法,报告围绕2023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形成述法报告书面材料及时上报。二是拓展优化政府政务服务。聚焦乡村振兴部门主责主业及相关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省乡村振兴局有关部署安排,持续在全市310个村推广宣传“安徽省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报小程序”政务APP,推动符合条件的农户通过APP线上“一码申报”,打通动态监测帮扶“难点”、疏通为民办事“堵点”。健全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工作制度,及时准确公开乡村振兴领域相关政务信息,确保人民群众获悉及时、查阅便捷。2023年共发布基础领域和重点领域公开信息235条,主动回应公众关注关切的涉乡村振兴领域民生热点13次,收到并及时答复群众来信5件。三是健全完善依法决策制度。严格落实上级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的各项要求,遵守重大行政决策流程,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健全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推进本单位本行业法治建设工作,发挥法治护航乡村振兴作用,全力服务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将法律顾问工作经费纳入本单位预算。在2022年聘请法律顾问到期的基础上,列支2万元经费,于8月落实同安徽安港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的续聘工作。修订《淮北市乡村振兴局法律顾问制度》,组织引导续聘的法律顾问积极参与依法决策,听取合同审议意见建议4次。四是全力提供公共法律服务。扎实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组织本单位法律顾问积极参与乡村振兴领域公共法律服务,先后深入濉溪县百善镇、杜集区矿山集街道、烈山区古饶镇、相山区渠沟镇举办法治专题讲座、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公共服务,引导基层群众提高法治意识,树立法治观念,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五是预防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健全完善基层防止返贫监测村组网格,在全市划分网格3654个,选优配强网格员3654人,结合年度防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对全市22个乡镇(涉农街道)310个村农户进行常态化上门走访宣传,深入排查群众生产、生活困难和遇到的矛盾纠纷,帮助脱贫户、监测户依法解决实际困难。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深化领导联系帮扶、单位定点帮扶、驻村帮扶、社会帮扶等“五大帮扶”,推动各级帮扶干部上门开展政策宣传、法治宣传,着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六是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严格落实单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配合省市政府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及时按照上级机关规定要求报备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情况。落实中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督促局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不得干预司法活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情况。因市乡村振兴局非行政执法单位,无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职权,2023年以来,我局未收到任何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行政处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七是深化推进“八五”普法宣传。持续巩固“八五”普法中期成果,研究制定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明确1-12月份学法普法计划,推动干部学法普法落地见效。以民法典宣传月、12.4宪法宣传周等为契机,针对农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及涉“三农”重点法律法规。研究出台《淮北市2023年“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主题教育实施方案》,接续开展主题教育,以普法宣传有效推进改善乡村治理,推荐上报的濉溪县韩村镇大殷村祝德贤获评全省2023年“新时代乡村阅读榜样”。
(三)健全机制、强化保障,着力提高法治建设水平。一是全面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将法治建设第一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行动上。研究印发《淮北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工作要点》,将法治政府建设、普法宣传等纳入年度总体工作计划,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同部署、同推进,以法治乡村建设推动乡村有效治理。局领导班子按照每年不少于2次的要求,专题研究推动党内法规执行、法律顾问续聘等法治各项工作。二是落实党内法规制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健全党内法规制度的各项决策部署,研究制定本单位年度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带头组织党内法规集体学习4次以上。三是强化法治督察整改。部署落实2022年市县法治建设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自觉对照市整改方案及问题整改工作指引清单,全面排查、主动认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压实整改责任,落实落细举措,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涉及我局的整改任务、举措共8项,全部为共性任务,已按照有关期限全部整改到位。四是加大法治教育培训。组织线上线下庭审观摩学习,及时与市法院对接预约,按照市法院排期,于10月25日组织本单位行政机关负责人、机关人员赴市法院进行了庭审观摩,“零距离”感受庭审氛围,切实增强依法履职意识。组织本单位行政机关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法治建设业务骨干积极参加全市“政府专题法治讲座暨全市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持续增强机关领导干部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根据中央、省委机构改革有关部署安排,市乡村振兴局为此轮涉机构改革单位,机构不再单设,预计2024年7月前将整体划转至市农业农村局。单位在编的17人均为非法学专业,且短期内无空编用于招录相关法学专业人才,不具备单位内部设置公职律师条件,推进公职律师工作存在困难。针对部分党政机关公职律师人才短缺,且短期内无空编用于招录相关人才问题,建议全市积极探索推进公职律师跨部门统筹使用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市级公职律师统筹使用平台和公职律师库,对市级公职律师库成员进行跨部门调配使用,解决部分党政机关公职律师空缺问题,为研究重要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等提供法律服务,推动各级各单位普遍开展公职律师工作,助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是进一步强化学法用法。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丰富学习形式和载体,紧抓“关键少数”示范带头作用,线上线下推动机关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强化学习研讨,推动学法成果转化。积极组织机关干部参加普法培训,以法律专家专题辅导、旁听庭审、以案释法等方式,结合具体法典型法治案例,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全体机关干部的法治素养、法治意识。拓宽乡村振兴系统法治宣传方式,突出普法实效,通过以案说法等活动,增强基层干部群众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营造浓厚的普法宣传氛围,为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是进一步抓好工作衔接。2023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优化农业农村部职责,不再单独保留国家乡村振兴局,相关职责划入农业农村部。市乡村振兴局为此轮涉机构改革单位,机构不再单设。我局将根据中央和省市机构改革有关部署安排,妥善做好机构改革期间乡村振兴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衔接工作,确保本系统本行业法治建设工作不松懈、不断档。
三是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2024年度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决策、规范文件审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深化推进“八五”普法,以普法宣传助力乡村治理改善,运用法治思维预防处理各类矛盾纠纷,为乡村全面振兴保驾护航。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