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批复
濉溪县农机管理服务中心、三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县区财政局:
你单位上报的《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收悉,原则上同意该方案,批复方案见附件。请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农机〔2024〕117号)的规定执行。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附件:1.濉溪县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
2.烈山区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
3.杜集区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
4.相山区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
淮北市农业农村局 淮北市财政局
2025年6 月 10日
(2号)关于《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批复(3)(3)-复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