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案例的通报
濉溪县农业农村局、三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局属有关单位:
2023年,全市农业农村部门深入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持续强化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加大巡查检查、监督抽查和小农户监管力度,依法查处了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有力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现将有关案例予以通报,请各地认真学习借鉴,并对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坚决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
附件: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案例
淮北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3日
附件
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案例
一、淮北市农业农村局查处杜某某不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农药案
2022年10月24日,淮北市农业农村局对种植户杜某某种植的香菜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检验,该产品甲拌磷残留不合格。经查,当事人未严格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将登记用于棉花上的“甲·克”农药用于糯玉米上,进而造成了后茬香菜不合格。2023年3月7日,淮北市农村局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35元、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濉溪县农业农村局查处某农业专业合作社未按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案
2023年9月19日,濉溪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对濉溪县某农业专业合作社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种植上市销售的葡萄未按照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执法人员对当班人进行批评教育并送达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在期限内当事人进行了改正。2023年12月26日,农业执法人员再对该合作社进行执法检查,发现2023年12月15日出售的莴苣未按照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濉溪县农业农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作出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