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全生物降解地膜试验示范实施主体的通知
濉溪县农业农村局、三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局属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地膜污染防治,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环函〔2024〕387号)和市关于地膜科学使用试点工作部署要求,现开展全生物降解地膜试验示范实施主体申报工作,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目的
针对蔬菜、瓜果、花生、马铃薯等高附加值经济作物,开展产品厚度、力学性能等指标符合《全生物降解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T35795-2017)标准的全生物降解地膜与加厚地膜对照覆膜试验,摸清试验作物生长所需,对全生物降解地膜进行降解性能以及作物适宜性评价,研究全生物降解地膜对照加厚地膜对土壤含水量,土壤温度以及农产品产量和经济效益的影响,科学评估产品性能,对比全生物降解地膜使用成本与加厚地膜回收成本,提高农用薄膜科学使用水平,推进地膜使用减量化。
二、申报主体
本市范围内粮食和果蔬主产区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和经济实力的种植业(包括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新型生产主体、科研机构等。
三、实施规模及要求
(一)规模要求。要求项目实施主体连片覆膜面积达50亩以上,科研机构5亩以上。
(二)申报要求。实施主体自愿申报,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和实施条件;实施主体无项目实施方面的不良记录,生产记录健全;基地经营权属土地流转性质合法的,合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以后。所实施项目符合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生态环境等部门的相关规定。各申报主体要如实填报《2024年全生物降解地膜试验示范实施主体申报表》,提供项目实施主体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土地承包合同复印件等能证明耕地面积、生产经营行为的材料;编制《试验示范实施方案》,应包括试验地点、地膜来源、试验设置、基础数据收集、地膜性质分析评估、地膜降解分析评估、作物生长情况调查、作物产量效益评估、各步骤资金预算等。并将以上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加盖镇、县主管部门公章后于10月10日前报送市乡村事务中心。
四、资金保障
本试验示范计划预算21万元,遴选实施主体不超过5个。
五、补贴方式及要求
(一)补贴方式。采取自愿申报的方式申报,审核确定补贴金额。
(二)补贴要求。实施主体试验用膜,需符合本方案中规定的技术规范相关要求,同一地块需选择符合本方案的全生物降解地膜,不得同时使用多种类型地膜。留存相关采购材料、试验费用发票,以备审核。
六、实施程序
实施主体自主申报,乡镇推荐、县区初审、市农业农村局对申报主体资格和试验方案组织评审,确定实施主体2个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农业农村局与实施主体签订试验合同,组织实施。
联系人:周琪;联系电话:0561-3115915
淮北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