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2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濉溪县孙疃镇徐圩村等地部分畜禽养殖场粪污未得到有效资源化利用,随意露天堆放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濉溪县孙疃镇徐圩村等地部分畜禽养殖场粪污未得到有效资源化利用,随意露天堆放。
二、整改实施主体
濉溪县农业农村局。
三、重点措施
濉溪县农业农村局制定《关于孙瞳镇徐圩村环保督查问题的整改整改指导意见》,组织畜牧技术人员对徐圩村养殖场户类污资源化利用配套设施建设开展技术指导和现场宣教,提出整改的具体办法和操作方案,督促养殖场户按如下要求整改:
(一)源头减量,科学处置。要求养殖户在现有的条件下,因地制宜,采用干清粪代替水泡粪,控制清粪环节用水量;完善雨污分流设施,修补破损的液体粪污输送暗沟,确保输送液体粪污的暗沟密闭输送,做到不渗不漏;降低饲养密度,及时清理、圈舍粪污、密闭粪污处理,减少臭气的产生。
(二)过程控制,末端利用。对现有的粪污收集池根据养殖规模,核定储存池体积,采取加高、加盖、防渗漏处理,在原有集污池的基础上砌砖加高50公分,池上加盖楼板,采取密闭处理,严防雨水进入和污水外排。畜禽粪污进入储存池后密封发酵 90天后,就近还田利用。
四、目标任务
畜禽养殖场按照农业部门的指导意见,落实源头节水、雨污分流、臭气控制等措施,修补完善排污管道、粪污储存池,坚持粪肥就近还田,保证畜禽粪污综合化利用,防止污染环境。
五、完成时限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六、整改完成情况
养殖户清粪模式由水冲粪改为干清粪,配套了防渗、防雨、防溢流等相关设施,堵塞排向沟塘的排污管道,修补完善粪污收集池,粪污采用密封发酵、就近还田模式,粪污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县级初验合格。
滩溪县农业农村局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技术指导和服务职能,切实提升畜禽粪污综合化利用水平,防范畜禽粪污面源污染。
该环保督查反馈问题已整改完成。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1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向〔牵头验收(监管)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牵头验收(监管)单位〕: 0551-62666760
电子邮箱〔牵头验收(监管)单位〕:ahsxmc@163.com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