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农业项目库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提升农业项目谋划储备能力,强化重点项目调度实施和督导、服务,经研究,决定建立农业项目库,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项目库分类。项目库分为谋划类项目库、新建类项目库和续建类项目库。
2、项目类型及范围。入库项目包括争取上级资金项目和农业重点项目,争取上级资金项目主要是指向上争取中央及省级各类政策性资金项目;重点项目范围包括特色种养、农产品加工、农业科研、智慧农业、休闲农业、园区(基地)建设等农业投资项目。
3、入库程序。争取上级资金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三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局机关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申报,项目办组织复核,报请局党组研究同意后入库。重点农业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三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局机关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申报,项目办组织复核后对项目进行公示,报请局党组研究同意后入库。
4、结果运用。项目库作为调整农业奖补政策的重要依据,在对入库项目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对政策支持方向、补贴标准、覆盖范围进行优化,避免政策资金“撒胡椒面”。原则上非入库项目不享受补贴政策。
5、项目库管理。项目办负责项目库日常管理,调度项目进展,更新项目库。建立入库项目工作包保机制,市、县(区)业务对口部门负责协调解决项目推进存在问题。
二、工作要求
1、各县区、局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库工作,深入研究政策导向,精准谋划储备项目,按要求抓好农业项目库建设,安排专人负责项目库工作,4月3日前将项目库工作联络员名单报项目办。
2、各县区、局相关单位要抓紧梳理已谋划项目、新建项目和续建项目,按要求填报项目信息,4月15日前,行文报项目办,同时报送电子版。
3、各县区、局相关单位要加强工作调度,确保符合入库条件的各类农业项目早入库、早实施、早见效。
联系人:胡凯、潘鹏 电话:3111360
邮箱:hbnyncjxmb@163.com
附件:
1. 谋划类项目库.xlsx
2. 新建类项目库.xlsx
3. 续建类项目.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