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淮北市2021年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淮北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1-05-18 17:01 字号:

2021年5月10日,淮北市农业农村局、淮北市财政局印发了《淮北市2021年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淮农函〔2021〕20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就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持续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根据省政府《关于202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贯彻落实《方案》,将全力打造一批乡情浓郁、底蕴丰富、生态宜居、个性独具的美丽乡村“升级版”。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通过实地调研等方式全面了解县区美丽乡村建设发展现状,结合实际,起草了《方案》,于2021年4月1日在网站进行公众征集后完善了《淮北市2021年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报经分管领导审核通过。(该文件非规范性文件,未通过会议审核)

四、工作目标

2021年度实施30个以上省市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建设周期1年半(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的80%),为《淮北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提出的到2022年所有规划布点中心村达到美丽乡村建设要求打下坚实基础。 

五、主要任务

成本市美丽乡村的组织申报工作。省级中心村进行规划编制工作,由市、县(区)规划主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技术审查,并监督规划实施。镇(街道)制定建设管理工作方案,重点落实建设工程“四制”管理工作,县(区)负责规范建设单位工程变更行为,鼓励和支持村民的自建项目。镇(街道)负责项目验收工作,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开展自查及考核,迎接省市级考核验收。各级考核验收后,县(区)、镇(街道)负责建立长效管护机制,明确村民的保洁义务,落实管护责任,让农民自己动手共建美好家园。

六、创新举措

注重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美丽乡村建设管理和评价机制。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探索建立县镇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住户适量付费相结合的经费保障制度,建立健全美丽乡村长效管护机制,确保长治久美。

七、下一步工作

建立健全美丽乡村建设各方面的机制,最大化的保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信贷支持。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确保淮北市美丽乡村建设顺利开展。建设监管机制,督促对各项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落地生根。

八、咨询部门和咨询电话

咨询部门:乡村产业发展科

咨询电话:0561-3111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