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推进农业高质高效发展扶持政策(暂行)》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淮北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1-09-18 10:17 字号: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推进农业高质高效发展扶持政策(暂行)》(淮政办〔2021〕20号,以下简称《扶持政策》)。现将《扶持政策》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加大对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2015年4月,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淮北市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淮政办〔2015〕1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之后再没有出台新的农业扶持政策,也没有对原有政策文件进行修订。根据据《暂行办法》,我市连续多年对相关新增农业产业项目进行了扶持,涵盖三品一标奖补、事后奖补、农业贷款贴息和土地流转4个类别。由于《暂行办法》没有体现农业的特殊性、弱质性、公益性,将农产品加工企业同一般工业企业同样对待,已不适应当前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形势,不能满足现代农业高质高效发展需要。

为落实中共淮北市委、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淮发〔2021〕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着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发展,结合我市具体实际,制定了《扶持政策》。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中央、省、市均提出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强调要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投入保障。《扶持政策》能够更好地发挥发挥财政投入引领作用,撬动金融资本、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乡村产业发展,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市农业农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实施意见》精神,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报经分管领导审核通过,于2021年4月份完成初稿。后期,广泛征求了市直部门和县、区政府等21家有关单位的意见建议,并同步在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上公开征集意见,充分吸收反馈意见建议,进行多次修改完善。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农业局对《扶持政策》进行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公平性审核、风险评估,市司法局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意见。经淮北市政府第五十五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扶持政策》于2021年9月15日印发。

四、工作目标

重点围绕种业发展、粮食安全、菜篮子和农业产业化等方面,对在我市从事农业生产的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单位及个人加强扶持范,以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强化现代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支撑,打好种业翻身仗,推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发展。

五、主要任务

(一)坚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第一条提出了支持农业规模化生产,包括支持土地流转和支持全程托管社会化服务,目的是为了解决粮食规模化、标准化种植,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出效益,提高粮食产量和质量,保粮食安全,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

(二)加强种业建设。种子是农业的“芯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农业现代化,种子是基础,必须把民族种业搞上去。为落实《实施意见》打造现代种业强市要求,第二条提出了支持种业良繁体系建设,包括支持育繁推一化化基地(企业)和支持种质资源库建设;第三条提出了支持种业科研,包括支持种业基础性研究和支持成果转化。

(三)实施菜篮子提升工程。《扶持政策》第四条提出了支持设施农业发展,对当年集中连片建设棚内面积50亩以上日光温室、钢构大棚或20亩以上连栋温室的,按投资额的30%给予一次性奖补;第五条提出支持养殖业发展,支持畜禽保种场建设。对被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畜禽保种场的,每场每年按照上级补助标准给予等额补助。对当年新建循环水养殖池5000平方米以上、当年新建(改建)标准鱼塘1000亩以上和当年从国外引进1000头以上奶牛、种猪的,分别给予一定的奖补。

(四)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工程。第七条提出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对我市新设立的农产品加工企业首次投资建设的项目,项目按期投产后,单独供地且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价款)2000万元以上的,按其新购生产技术设备投资额最高8%,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补助;非单独供地且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的,按其新购生产技术设备投资额最高6%,单个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补助。

(五)强化各类保障,推进农业高质高效发展。第八条提出支持冷库、保鲜库建设;第九条提出支持“淮优”专业协会开拓市场;第十条提出支持农产品质量认证和品牌创建。对新获或者续展通过“三品一标”认证、参加市里统一组织的各类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当年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以及当年评定的“淮优”农产品企业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分别给予一定的奖补;第十一条提出支持农业信息化应用;第十二条奖补政策提出支持农业贷款贴息。

六、创新举措

支持“淮优”专业协会开拓市场。加强 “淮优”区域公共品牌创建,打造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依托“淮优”农产品行业协会,积极对接长三角,搭建农产品产销平台。

七、下一步工作

加快制定《扶持政策实施细则》,切实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充分发挥财政投入引领作用,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发展。

八、咨询部门和咨询电话

咨询部门:乡村产业发展科

咨询电话:0561-3367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