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认定管理办法》及《淮北市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程序开展情况
2023年1-3月,起草了《办法》(征求意见稿)。
3月3日,经会议同意进行修改;
3月7日,通过专家论证;
3月7日-8日书面征求市直有关单位,濉溪县农业农村局、三区农水局意见;
3月7日-14日在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广泛征集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通过网站留言、电子邮箱、电话和书函邮寄等途径反馈的意见;
3月8日,安徽胡铭律师事务所对办法进行审查并出具《关于修订<淮北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认定管理办法>及<淮北市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的法律意见》,
3月15日局法规科对办法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意见书,经会议同意印发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