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淮北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079号关于提高农村居民收入助力乡村振兴提案的答复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07-31 15:45 字号:

民进市委会: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村居民收助力乡村振兴的提案已收悉,现就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针对性强,对我们做好相关工作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受全市GDP增速、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等整体外部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导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认定增速与实际统计增速比偏低。2023年一季度,我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597元(全省6461元),居全省第7位,居皖北六市第1位;增幅5.2%(全省6.0%),居全省第16位。其中,其中,工资性收入2100元(全省2271),增速7.5%(全省5.8%);经营收入2599元(全省2040),增速4.2%(全省3.7%);财产净收入87元(全省184),增速7.7%(全省24.8%);转移净收入1488元(全省1967),增速3.4%(全省7.3%)。一季度,濉溪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474元,增速5.2%;相山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229元,增速5.0%;杜集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745元,增速5.3%;烈山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746元,增速5.1%。

上半年,我局共全市共梳理增收量化支撑因素72条,增量金额达152305万元,人均增长2157.3元,预计可拉动增长率20.3%。目前,全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关数据暂未公布。

一是抓好工资性收入倍增。我们通过深入实施农村居民就业”121”计划,健全用工求职“两个清单”,推动跨区域共享、匹配、对接。积极解决外出返乡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脱贫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难”问题,截至上半年, 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9.2万人,新增转移就业1.8万人,新增返乡创业2496人,带动就业6758人;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10141人次,完成9500人的106.75%;对脱贫劳动力,科学开发河道巡护员、生态护林员、保洁员等乡村公益性岗位5488个,安排有就业能力、有就业愿望的农村困难就业人员稳定就业。

二是促进经营性收入壮大。一季度一产增加值7.1亿元,同比增长5.0%,预计上半年,一产增加值同比增长5.5%。今年,全市小麦播种面积246.26万亩(农情数据),落实优质专用小麦180.24万亩,订单化种植面积130.38万亩。预测产量平均524.53公斤/亩,比2022年520.9公斤/亩,增加3.63公斤/亩。“菜篮子”产品供应稳定,根据农情数据预计上半年,全市累计蔬菜播种面积19.5万亩,同比增长2.3%,产量32.34万吨,同比增长4%;肉类总产4.98万吨,同比增长5.6%;禽蛋产量3.56万吨,同比增长22.5%;生牛奶产量1.39万吨,同比增长42.3%;水产品产量1.53万吨,增长3.71%特色基地发展迅速,面积扩大,产量提高。孙疃镇3000亩土豆基地,亩产8085公斤,创我省历史新高。农村产品电商网销额累计实现5.83亿元,同比增长17.3%。全市1-4月份乡村旅游总收入达11.9亿,仅五一”假日期间,全市共接待游客120.2万人,同比增长260.9%,达到2019年同期187%。

三是推动财产性收入扩量。持续推进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百村示范”工作,据统计,全市316个村(涉农社区)上半年集体经济收入6676.09万元,同比增长31.69%。积极引导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改革试点工作,确定试点自然村(行政村)共37个,实施面积34243亩。全市在册家庭农场10664户(去年同期795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777户(去年同期1514户),带动土地流转面积达168.4万亩(去年同期131.4万亩),土地流转率67.6%。鼓励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上半年,全市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650宗,面积14.16万平方米;盘活农村闲置住宅142宗,面积26.5万平方米;吸纳社会资本4310万元,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115.74万元,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87.23万元,同比增长18.7%。

四是抓好转移性收入提升。落实好农业相关支持补贴政策,重点聚焦粮食主产区、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实现对粮食实际生产者精准补贴。2021年度全市符合农业高质高效发展扶持项目577个,涉及资金6,696.02万元已发放到位。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提高“8+1”综合救助标准,上半年,全市累计保障农村低保对象17.19万人次,支出资金11048.95万元;保障农村特困供养人员5275人,累计发放农村特困人员补助资金3359.09万元。金融服务农村经济实效不断提升,已协调解决有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1770户、协调解决融资需求88.14亿元。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21笔、金额5707万元。创业担保贷款余额1.36亿元,同比增长29.65%。全市涉农贷款余额635.26亿元,同比增长18.56%,高于全部贷款3.6个百分点。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您突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强化领导,细化措施,促进农民收入稳定增长。

一是以扩大本地就业为目标,进一步推进工资性收入倍增行动。工资性收入占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8%,我们将继续实施农村居民就业”121”计划,加大对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服务力度。进一步稳定农民本地就业、支持返乡农民创业,整合现有农民工创业园区资源,加强创业平台建设,落实和完善各项就业政策,科学开发河道巡护员、生态护林员、保洁员等乡村公益性岗位,多渠道多形式促进农民本地就业创业,拉动工资性收入快速增长。

二是以振兴农业产业为抓手,进一步推进经营性收入壮大行动。经营性收入占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4%。持续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加快发展富民乡村产业。紧抓主体培育、项目建设、产业发展、模式创新等关键环节,优化农村资源配置,推动农村产业发展,加快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农业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示范引领作用,让更多的农民融入现代农业产业链;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立足本地特色农业优势资源,抓好瓜果种植、养殖等特色优势产业的示范引领作用,着力发展乡村旅游,鼓励开展农家体验游等农村旅游,持续推动农村居民经营收入增长。

三是以深化农村改革为突破,进一步推进财产性收入扩量行动见。财产性收入占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例不足2%。充分释放改革红利,一方面,积极引导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推广“大托管”“股份合作”等模式,开展“小田并大田”改革,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引导适度规模经营。另一方面,深化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工作,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继续组织实施好“三变”改革提升工程和“百千万”工程,把集体经济蛋糕做大,同时加大分红力度,让群众共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进一步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

四是以完善惠民政策为根本,进一步推进转移性收入提升行动。转移性收入约占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6%。严格落实各项农业补贴政策,兑现2022年度全市符合农业高质高效发展扶持项目。持续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推进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提高补助标准。加强农业保险服务,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同时,加强教育引导,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将寄带回收入据实完整填报,弥补转移性收入短板。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办复类别:A类(印章)

联系单位:淮北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61-3110156

 

淮北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