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农业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聚焦粮食安全“头等大事”,统筹推进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农村改革等各项工作,农业农村经济保持良好发展势头,为稳物价、保民生、促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今年前三季度,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01.97亿元、同比增长3.9%,第一产业增加值58亿元、同比增长3.6%。
一、农业农村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粮食生产连年丰收,供给安全基础持续稳固。坚决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全过程、多环节抓好粮食生产,夏粮总产103.08万吨、单产502.1公斤,小麦单产连续六年全省第一;秋粮面积稳中有增,总体呈增产态势,秋粮丰收已成定局;大豆油料扩种成果巩固,落实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9万亩。全市规模生猪养殖企业达126 家,存栏生猪98.26万头,能繁母猪存栏10.1万头,生猪产能处于合理区间。“菜篮子”产品供应充足,市场运行总体平稳,前三季度,全市肉产量7.52万吨,同比增长7.89%;禽蛋产量4.14万吨,同比增长18%;奶产量1.85万吨,同比增长12.93%;蔬菜产量27.5万吨,增长4.2 %;水产品产量1.98万吨,增长4.22%。
二是科技和装备支撑有力,现代农业建设持续推进。种业强市工程扎实推进,新审定小麦品种7个、大豆品种4个、玉米品种1个,建设小麦良种繁育基地50万亩,农作物制种年销售额达10亿元。获批首批省级畜禽核心育种场3家。耕地保护加力推进,建设高标准农田11.2万亩,累计建成197.69万亩,占全市耕地面积的79.4%,高于全省平均水平7.8个百分点,建成万亩连片高标准农田示范区。打通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成效明显,新建、改造农田灌溉机井3564眼,清淤改造排水中小沟827千米。农机装备条件持续改善,发放农机购置补贴8167万元,全市农机总动力达283万千瓦,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92.1%,稳居全省前列。
三是生产方式加快转变,农业绿色转型持续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协同推进,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超过42%。畜禽粪污、秸秆、农膜等利用率分别超过96%、94%、82%,分别高于全省平均水平6个百分点、1个百分点、2个百分点。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增加,有效期内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总数达到236个,累计认定“淮优”农产品生产主体100家、产品174个。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烈山区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
四是乡村产业培育壮大,农民增收渠道持续拓宽。农产品加工流通业稳步发展,今年新增绿色食品招商项目71个、项目总金额69.53亿元,全市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达126家,1-11月份,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增速5.2%,居全省第5位。实施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主体17个,库容35000立方。农业园区建设提档升级,建设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8个、省级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14个。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加快发展,相山区、烈山区入选全国全域旅游示范区,濉溪县获评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县,濉溪县百善镇(小麦)、相山区渠沟镇(蔬菜)获评首批国家农业产业强镇,前三季度,全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营业收入8.6亿元、同比增长45%,农产品网络零售额保持较快增长。在产业带动下,前三季度全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805元,增速7.1%。
五是乡村建设全面展开,农民生活条件持续改善。完成农村卫生厕所改造11893户,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超91%,高于全省平均水平4个百分点;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稳定在98%以上,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8个百分点;村庄清洁行动实现全覆盖,杜集区荣获2022年度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称号。“千万工程”扎实推进,获批省级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6个,建成和美乡村中心村44个、省级美丽宜居村庄5个、市级美丽宜居自然村庄383个。乡村治理效能稳步提升,乡村振兴超市积分制基本实现行政村全覆盖,烈山区洪庄村、濉溪县周陈村入选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全市累计创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镇1个、示范村5个。
六是农村改革扩面深化,乡村发展动能持续增强。重点领域改革稳步推进,在濉溪县铁佛镇等3个镇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农村“三变”改革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质量不断提升。党支部引领合作社发展改革试验深入推进,273个村组建党支部引领合作社,占比88.6%,探索土地入股、托管服务、专业经营、劳务合作等多种形式,获评2023年度全市“转型有解”改革示范点称号。在37个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改革试点村推行“一庄两块田”模式,截至11月底,全市316个村(涉农社区)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18848.64万元,同比增长60.95%,50万元以上的集体经济强村146个、占比46.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全市在册家庭农场1122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816户、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1425个,农业生产“大托管”服务面积23.09万亩、带动小农户2.76万户,全市土地流转面积达168.5万亩,流转率67.7%。
二、存在的不足
我市农业农村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距离领导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
一是一产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乏力。缺少大项目支撑,只有光明乳业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资额超亿元,其余均是亿元以下项目。
二是“招商引资”成效不明显。农业“招商引资”项目体量偏小。推动现有企业追加投资办法不多,例如木兰牧业虽然年出栏肉牛万头以上,但迟迟未上马加工项目。
三是粮食单产增速缓慢。我市小麦单产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连续六年稳居全省首位,今年单产达到502.1公斤,但增速仅0.07%,低于全省0.59%平均水平。
三、2024年重点工作打算
一是全力抓好粮油生产。积极落实千亿斤粮食产能建设行动,扎实推进农业农村部第一批大豆、玉米单产提升整建制和省市县三级共建指挥田、精耕细作示范点建设,积极推广绿色高效栽培技术,全面开展小麦“一喷三防”,积极实施玉米大豆“一喷多促”,深挖粮食单产潜力,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15万亩以上、产量稳定在151万吨以上。大力推行“按图索麦”和订单化生产,发展优质专用小麦。积极推行玉米大豆轮作,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统筹推进油菜、花生、芝麻等生产,确保完成省下达的大豆油料扩种任务。落实粮食减损行动,加强农机装备与技术研发创新,推广普及机收环节粮食减损技术,加快提升粮食烘干能力。
二是保障“菜篮子”产品供给。持续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8.5万头以上、规模猪场(户)保有量不低于126个。稳定家禽生产,壮大牛羊产业,加强优质奶源基地建设,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全市肉蛋奶总产稳定在 21.52万吨以上,水产品产量达2.9万吨,蔬菜总产量达46.2万吨。认真落实“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加快编制肉牛产业发展规划,落实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组建技术服务专家团队,依托木兰牧业、华安丰等规模企业培育肉牛产业联合体,打造集育繁推、屠宰、精深加工为一体的肉牛全产业链,2024年全市肉牛养殖量达7.4万头。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三是强化现代农业发展支撑。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建设淮北市地方作物种质资源库和地方水产种质资源场。持续推进农作物及畜禽良种联合攻关,育成农作物新品种6-8个,小麦制种面积达54万亩。积极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强化农机补短板研发和推广应用,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 92.2%。坚持新建与改造提升并重,积极申报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亩均投资不低于2750元。认真做好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建设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
四是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业。积极推进高端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大力培育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不断提升8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功能,持续推动相山经济开发区和百善食品工业园提档升级,做精粮食加工业和肉制品精深加工业,积极向功能性食品和风味食品扩展,加快推进绿色食品产业延链、补链、强链,2024年全市规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增速不低于5%。
五是坚持农业绿色发展。深入推行化肥施用定额制和农药购买实名制,持续推进测土配方施肥,积极推广绿色防控技术,不断提高化肥、农药利用率。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带动的产业化利用模式,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4%。深入实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升行动,扎实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不断健全废弃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废弃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均达到84%。
六是加快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推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1+6+N”政策体系落地,建立包保联系制度,健全调度考核机制,序时推进2023年度6个省级精品示范村和36个省市级中心村建设,启动开展2024年度8个以上省级精品示范村和30个以上省市级中心村建设,创建192个市级美丽宜居自然村庄,争创一批省级以上美丽宜居村庄。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完成农村卫生厕所改造提升5900户以上,持续深化村庄清洁行动,建设彰显山水风韵、田园风光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积极推进数字化乡村振兴超市建设,激发基层农村群众自主参与文明乡风培育的内生动力。持续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教育,将乡风文明纳入“赛马”机制等考评内容,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七是持续深化农村改革。做好全市农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稳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工作,探索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规范宅基地审批程序,盘活闲置农房和闲置宅基地。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提升农村“三变”改革质量,深入推进党支部引领合作社发展试验区建设,扎实开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改革试点,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集体经济强村占比达45%,开展集体经济收入分红的村占比达80%。深入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大力发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积极推广“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服务主体+农户”的农业生产“大托管”模式,加强土地流转经营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管理,引导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全市土地流转率达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