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项目转移支付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3〕595号)文件规定,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2023年安排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808.2万元,绩效目标分解如下:
(一)地膜科学使用回收
预算安排财政补助资金:中央财政资金全市58.2万元:市级22.2万元、濉溪县36万元。
预算安排绩效目标: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1.74万亩、全生物降解地膜0.1万亩。
(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预算安排财政补助资金:濉溪县750万元
预算安排绩效目标:重点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及以上或比2022年提高5个百分点;以县为单元建立秸秆资源台账;建设秸秆展示基地不少于4个。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3年度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专项资金下达808.2万元,实际到位中央财政资金808.2万元。
2023年度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专项资金可执行的财政资金808.2万元,2023年度已执行中央财政资金808.2,执行率100%。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制定了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项目资金的实施内容、实施条件、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实施要求、监管措施等,合理分配资金,资金支出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地膜科学使用回收
2023年度完成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1.74万亩、全生物降解地膜0.1万亩。
2、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2023年度建设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项目8个,秸秆能源化利用项目1个,秸秆肥料化利用项目2个,实施秸秆检测项目1个,秸秆展示基地4个。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完成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1.74万亩、全生物降解地膜0.1万亩。建设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项目8个,秸秆能源化利用项目1个,秸秆肥料化利用项目2个,实施秸秆检测项目1个,秸秆展示基地4个。
(2)质量指标
农膜回收率83.6%,秸秆利用率96.4%,项目完成率100%。
(3)时效指标
资金执行率达98.9%
2、效益指标
(1)经济效益指标
秸秆产业化利用率达到62.55%,项目带动社会投资3672.78万元。
(2)社会效益指标
无资金使用违规违纪问题,年可带动周边农民就业。
(3)生态效益
农膜回收率83.37%,改善了环境提高了土壤肥力。
3、满意度指标
(1)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2023年项目资金县区设有专人负责则项目跟踪监控,并根据项目预期进度和绩效目标预期完成情况及时督促,项目资金在申报过程中做到信息公开、统筹安排,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局根据市农业农村局资金分配方案进行拨付。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6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