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项目项目转移支付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04-19 15:35 字号: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3〕595号)文件规定,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2023年安排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28142万元,绩效目标分解如下: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预算安排财政补助资金:中央财政资金全市20040万元:市级3707万元、濉溪县16333万元。

预算安排绩效目标: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

预算安排财政补助资金:市级3324万元(其中烈山区1578万元、杜集区1037万元、相山区709万元)、濉溪县4186万元。

预算安排绩效目标: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1.4万亩。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要求,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

(三)耕地质量提升

预算安排财政补助资金:全市592万元。

预算安排绩效目标:杜集区: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 26万亩次;相山区: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  9万亩次;烈山区: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   40万亩次。濉溪县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 380万亩次,根瘤菌剂等微生物菌剂施用面积≥ 10万亩,施肥新产品新技术新机具推广面积≥ 8万亩次。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3年度耕地建设与利用专项资金下达28142万元,实际到位中央财政资金28142万元。

2023年度耕地建设与利用专项资金可执行的财政资金28142万元,2023年度已执行中央财政资金26216,执行率93%。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制定了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项目资金的实施内容、实施条件、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实施要求、监管措施等,合理分配资金,资金支出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2023年度按时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2、高标准农田建设

2023年度完成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1.4万亩。

3、耕地质量提升

2023年度完成了杜集区: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 26万亩次;相山区: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  9万亩次;烈山区: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   40万亩次。濉溪县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 380万亩次,根瘤菌剂等微生物菌剂施用面积≥ 10万亩,施肥新产品新技术新机具推广面积≥ 8万亩次。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455万亩次、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6.5万亩、耕地轮作2万亩、完成土壤外业采样点1825个等

(2)质量指标

工程合格率100%、耕地质量逐步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亩产增加50公斤、水资源利用率提高10%。

(3)时效指标

资金执行率达93%

2、效益指标

(1)社会效益指标

无资金使用违规违纪问题

3、满意度指标

(1)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2023年项目资金县区设有专人负责则项目跟踪监控,并根据项目预期进度和绩效目标预期完成情况及时督促,项目资金在申报过程中做到信息公开、统筹安排,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局根据市农业农村局资金分配方案进行拨付。

淮北市转移支付区域(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xls
濉溪县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