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度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聚焦“守底线、增动力、促振兴”,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按照国家和省乡村振兴局部署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1.深化监测帮扶。科学确定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持续强化网格监测、动态管理和精准帮扶,突出抓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集中排查、“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风险防范化解等工作。拓展监测渠道,优化监测方式,加强基层走访和部门数据比对,将符合条件的农户及时纳入监测对象,做到应纳尽纳;全面实施分类帮扶和精准施策,改进帮扶方式,提高帮扶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应帮尽帮;对风险稳定消除的监测对象在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中予以标注,做到应消尽消。
2.推进衔接并轨。加强与民政部门沟通协作,制定出台“低收入人口与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常态化帮扶衔接并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落实落细“人员整合、资金统筹、认定标准统一、认定流程统一、帮扶政策统一和数据平台互联互通”,确保如期完成三个试点镇试点任务。
3.聚焦乡村发展。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全面展开乡村建设行动,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持续改善发展条件,激发发展潜能。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乡村治理模式,以更大力度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4.抓好项目资金管理。对照《安徽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做好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工作,力争在2024年度全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考核中获得好的等次。会同市财政局提出市本级财政衔接资金分配方案,在规定时间下拨县区;通过组织召开工作座谈会、调度会等方式,进一步压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实;全年组织不少于2次督导调研。
5.加强资产管理。对照省《关于全面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办法》做好扶贫项目资产和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濉溪县3月底前完成2023年度衔接资金项目资产摸底、登记、确权等工作;更新完善资产管理台账,持续跟踪经营性项目资产运行、收益等情况,实时开展督导调研。
6.做好稳岗就业。全市2024年脱贫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务工就业规模不低于15980人,采取搭建用工信息平台、加强技能培训、强化劳务协作、兑现跨省务工交通补贴等措施,帮助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人员实现就业,帮助已就业人员稳定就业。支持就业帮扶车间和村级帮扶工厂吸纳就业,落实扶持措施。统筹用好乡村各类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规范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
7.扎实开展“五大帮扶”。健全完善市领导联系帮扶机制,持续做好市领导联系帮扶各项服务工作。压实帮扶单位责任,督促指导定点帮扶单位以帮扶计划为“纲”,实行对帮扶谋划、调度推动、年终盘点的全过程性监管。压实驻村选派责任,配合市委组织部等主管部门,有针对性开展选派干部培训全覆盖,提升选派干部能力水平;做好帮扶干部跟踪管理,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常态化督导。压实社会帮扶责任,凝聚社会力量助力,广泛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协同市工商联等部门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形成社会帮扶工作合力。
8.开展暗访督导和考核评估。坚持问题导向,常态化开展“四不两直”暗访督导。科学调整考核评估内容和指标,适时出台考核评估方案,认真组织实施。通过暗访督导和考核评估促进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持续补短板、强弱项、抓提升。
9.强化各类问题整改。对照各级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暗访调研等发现的各类问题,指导督促县区和各部门举一反三、全面排查,一体推进、全面整改。做到点上的问题立行立改、清零销号,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持续推进、久久为功,普遍性的问题建章立制。
10.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化清廉机关建设,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良好环境。从严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为基层减轻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