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北市第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JY17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尊敬的甘小练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及时发放农业社会化服务补贴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现就您所提出的建议回复如下:
2023年以来,我市连续两年承担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共计30.55万亩,资金2909万元,全部在濉溪县。完成项目面积52.23万亩,项目面积任务完成率169%。项目服务小农户数量84816户,服务小农户面积33万亩。托管农作物亩均增产46.8斤,亩均节本58.2元,带动农户户均增收246元,小农户接受服务比重68%。截至2025年3月,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已经全部发放到服务主体。
下一步,我市将印发《濉溪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并充分吸纳代表的建议,认真组织实施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资金及时拨付。
一是支持的产业和环节。市场机制运作已基本成熟的普通耕种收等环节,不再纳入财政支持范围。重点支持玉米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秸秆打捆离田或还田2个环节作业服务。其中:病虫草害高质高效防治市场价格20元/亩,服务小农户每亩补助6元,服务规模经营主体每亩补助4.5元。秸秆综合利用:单一还田作业市场价格30元/亩、秸秆打捆作业市场价格30元/亩,服务小农户每亩补助9元,服务规模经营主体每亩补助7元(最终补助标准依据当年实际市场价格)。
二是补助对象和方式。补助采取“先服务后奖补”原则,补助资金直补服务主体,服务主体应采取降价收费的方式,将补助资金的60%分别降价让利给小农户、规模经营主体。项目验收合格后,对拟补助面积、补助资金在县、镇、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部门按程序及时办理项目资金拨付。其中: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每亩各个环节最高补助不超过100元,对接受服务的单个规模经营主体,补助资金的上限为10万元,防止政策垒大户。由于项目资金有限,项目资金优先用于补助项目区内实施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环节(见实施计划表),如项目区实施总补助资金超过省下达资金,将按同比例进行压缩后兑付奖补。根据农业农村部规定:为防止政策垒大户,农业农村部门和供销部门单个服务主体享受的补贴金额均不能超过200万元。
三是项目验收阶段。每完成一个环节,项目实施主体需向镇政府提出验收申请,由镇政府组织纪检、农业、财政相关部门组成验收小组,对照项目计划、服务合同,以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入户了解、实地查看、现场测量等形式,依据结账凭证及作业数据进行审核验收,严格按照标准核实实际服务面积,依据实际核实的服务面积和补贴标准确定补贴金额。核实后的服务面积、补助资金情况在项目所在村、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濉溪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据作业机械后台数据、农服、供销社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监测平台数据、项目镇上报资料进行审核并实地验收。验收结果在县政府网、相关镇、村公开栏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四是资金拨付阶段。项目审核验收经公示无异议后,补助资金按规范程序兑付给项目实施主体。补助资金兑付情况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确保在2025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任务和资金拨付。
非常感谢您的支持与信任!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6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