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解读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04-26 16:54 字号: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为持续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中央财政通过成品油价格调整税收划转资金,设立对渔业的补助专项资金。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渔函〔2025〕218号)精神,结合我市渔业发展实际,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本《通知》及实施方案,旨在规范和加强2025年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政策精准落地。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量

本《通知》的实施旨在通过财政资金引导,推动我市渔业向绿色、高效、安全方向发展。其意义在于:​一是支持养殖基础设施升级,提升水产品综合生产能力;二是促进养殖尾水治理,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三是加强渔业资源养护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保障渔业可持续发展;四是支持休闲渔业和水产品品牌建设,拓展渔业功能,促进渔民增收。

三、研判与起草过程

本《通知》及实施方案由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依据省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2025年渔业发展重点和资金额度(323万元)联合制定,经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研究并商市财政局同意后于2025年4月1日印发。

(因文件不是规范性文件,故未进行专家论证相关程序)

四、制定目标

资金效能目标:管好用好323万元中央补助资金,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

产业发展目标:完成至少950亩(濉溪县700亩,杜集区250亩)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任务,打造2-3个绿色循环发展骨干基地。

质量安全目标:确保产地水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管理服务目标:提升渔业资源养护、疫病防控、技术推广等公共服务能力。

五、主要内容

《通知》明确了2025年补助资金的三个支持方向

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养殖尾水治理(资金285万元)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支持持证规模经营主体开展池塘清淤、护坡、尾水处理设施等建设,奖补标准不超过每亩3000元。渔业资源养护(资金13万元):采取直接补助方式,支持市、县区渔业部门开展水环境监测、水产品药残检测、疫病防控等工作。其他项目(资金25万元):采取直接补助方式,支持水产品展示展销、平安渔业建设、休闲渔业发展、渔业统计等工作的相关机构。

六、创新举措

突出绿色发展导向:资金重点投向池塘生态化改造和尾水治理,直接服务于渔业环境污染防治。

实施精准分类补助:根据项目性质,分别采用“先建后补”(生产经营主体)和“直接补助”(公共服务机构)方式,提高资金效益。

强化全过程管理:要求县区制定方案备案,建立季度调度和年度绩效评价机制,确保项目可追溯、可考核。

七、保障措施及下一步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县区农业农村、财政部门的主体责任,要求细化任务,统筹推进。

强化绩效管理:严格执行资金监管规定,开展全过程绩效监控与评价,防止资金挪用或闲置。

推进政策公开:要求及时公开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接受社会监督,并做好政策宣传。

加强工作调度:建立定期调度机制,掌握项目进展,确保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各项任务。县区需按期报送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展情况。

八、解读人及解读科室

解读科室淮北市农业农村局水产中心

政策咨询电话:0561-3112237